2021级理科试验班大类分流方案

发布者:王建梅发布时间:2022-05-05浏览次数:2891



2021级理科试验班大类分流方案

一、分流工作组

  长:曹进德

副组长:李    倪振华

  员:王小六  王玲艳  陈殿勇       

姚一鸣   

  书:王建梅

 

二、分流计划与分流时间

大类

名称

报到人数

专业名称

专业分流人数比例

直接录取进入

专业或小类人数

分流

时间

理科试验班

 133

数学与应用数学

10.95%

 

第一学年春季学期结束

信息与计算科学

9.49%

 

统计学

21.90%

 

应用物理学

18.98%

 

物理学

14.60%

 

工程力学

24.08%

 

备注

 

1、    大类内民族特招生、高水平运动员、国家专项、高校专项、港澳台侨等五类学生的专业分流,分别依据其到规定的专业分流时间点获得的综合评测成绩、按该类内各学院分流人数比例分流至相关学院。上表中报到大类人数为2021级新生(包括民族特招生、高水平运动员、国家专项、高校专项、港澳台侨学生等五类学生,不包括入校后二次选拔进入未来技术班学生)及2020级保留入学资格未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。报到人数仅供分流参考,非实际分流人数。


三、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名称及学分数(不含暑期学校课程)

课程编号

课程名称

学分数

B15M0070

形势与政策(1)

0.25

B15M0080

思想道德与法治

3

B15M0030
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
3

B15M0040

形势与政策(2)

0.25

B18M0010

体育I

0.5

B15M0060

军事理论

2

B18M0020

体育II

0.5

B17M0010

大学英语II

2

组选4学分

B17M0020

大学英语III

2

B17M0030

大学英语IV

2

B17M0040

大学英语高级课程1

2

B99M0090

程序设计与算法语言I(非电类)

2

B99M0100

程序设计与算法语言(非电类)

1.5

B0530010

工程力学概论(研讨)

1

B07M1010

数学分析I(毓琇班)

6

B07M2010

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I(毓琇班)

5

B1002010

基础物理Ⅰ(毓琇班)

4

B1003100

预备性物理实验

0.5

B07M1020

数学分析II(毓琇班)

6

B1002020

基础物理Ⅱ(毓琇班)

3

B1002030

基础物理实验(毓琇班)

1

BLK00010

理科大讲堂(毓琇班)

1

B05M0120

理论力学C(毓琇班)

3

至少选修一门

B07M2020

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II(毓琇班)

4

备注:绩点计算时,以上所列课程为准。


 

三、综合评价办法和排名原则

要求:综合测评成绩=课程成绩(首修平均学分绩点对应的成绩)+加分成绩(可包括所获奖励、荣誉、参加竞赛、项目、担任校院干部情况等,具体由各大类/学院自定)。

分流原则如下:

1. 志愿优先、排名定序;

2. 按综合测评成绩(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)进行排名,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参见下文;

3. 排名原则: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时,所修课程获得学分总数高者排名靠前;综合测评成绩相同且所修课程获得学分总数也相同时,将工程力学概论(研讨)、数学分析I (毓琇班)、数学分析II (毓琇班)、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I (毓琇班)、基础物理I (毓琇班)、基础物理II (毓琇班)六门课程成绩进行累加,总分高者排名靠前。

 

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如下:

综合测评成绩 = 课程成绩*A + 奖励荣誉*B + 竞赛项目*C + 综合能力*D,其中 A= 90 % ; B= 3 % ; C= 3 % ;  D= 4 %

 

各项计算细则如下:

1.课程成绩计算方法:

以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为准,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数计算课程成绩,最高分100

2.奖励和荣誉得分计算办法:

2.1 奖励范围:三好学生、三好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志愿者、大学生年度人物、大学生自强之星等。对于学生获得的其他荣誉,其分值由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决定。

2.2 国家级100/项、省级75/项、校级50/项、院级25/项。

2.3每名学生奖励与荣誉加分上限为100分。

2.4 各类荣誉计算时间区间为202191日至实施分流时间之前。

3.竞赛得分计算办法:

3.1 计分项目:

 (a) 校级:校级数学建模竞赛、校级高等数学竞赛、校级力学竞赛、校级结构创新竞赛、校级化学化工实验竞赛。

(b) 省级: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地区赛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(省奖)、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、全国高校大学生数学竞赛(省赛)、全国大学生周培源力学竞赛省赛、江苏力学青年创新创业大赛、江苏省力学创新创意竞赛、江苏省大学生结构创新竞赛、华东地区高校结构设计邀请赛、省级挑战杯赛、江苏省化学化工实验竞赛、联盟杯化学化工实验竞赛及其他省级各类文体竞赛、卓越联盟高校卓越杯数学竞赛、卓越联盟高校卓越杯化学新实验设计赛及技能赛。

(c) 国家级及以上: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全国赛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(国家级奖)、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全国高校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、全国大学生周培源力学竞赛(含个人赛、基础力学实验团体赛、理论设计与操作团体赛)、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、国际大学生工程力学竞赛、国际大学生工程力学竞赛(亚洲赛区)、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、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、全国大学生新实验设计赛及其他全国各类文体竞赛。

3.2各级别竞赛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分:国家级100/项;省级75/项;校级二等奖及以上50/项;校级三等奖及以下 25/项。对于团体竞赛项目,牵头负责人或者第一完成人按照上述规则加分,其他完成人得分减半。

3.3 其他竞赛需经过理科试验班分流工作组认定之后进行计分。

3.4每名学生竞赛项目加分上限100分。

3.5 各类竞赛获奖计算时间区间为202191日至实施分流时间之前。

4.综合能力得分计算办法:

4.1 主要学生干部:班长、团支书;学生组织(学生会、科协、新媒体等校团委或院团委认定的组织)干部等且考核合格。学生组织的定义:在教育单位内,由学生组成的,接受学校党委领导、团委指导的,自我服务、自我提高、自我管理、辅助教学的组织。

4.2 班长/团支书/学生组织负责人(以下称为A类)基础分:70/人;学生组织骨干/班委(以下称为B类)基础分:30/人。

4.3 A类附加分:30/人;B类附加分:20/人。附加分的取得需要提交上级出示的考核证明(如学生组织骨干的考核证明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出示,班长/团支书的考核证明由学院团委出示),考核分为三个等级:优、合格、不合格。分别按附加分的100%50%0%计入。

4.4 获得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,按“奖励荣誉”计分,附加分不在这里重复计分。

4.5 综合能力各项加分计算时间区间为202191日至实施分流时间之前。